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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三十五岁,跟男朋友2012年未婚生下女儿,一个月前分手了,女儿现在跟着我
你好,我今年三十五岁,跟男朋友2012年未婚生下女儿,一个月前分手了,女儿现在跟着我 你好,我今年三十五岁,跟男朋友2012年未婚生下女儿,一个月前分手了,女儿现在跟着我。他祖籍福建福清人,是国外护照,有过一次婚姻,那边的儿女都已经成家立业了。我在市区有一套属写自己名字的房子,每个月要交房贷2400元,因孩子小这几年都没工作,孩子出生到现在他没有真正带过一天,他经济方面很好,他现在要跟我抢夺孩子,请问法律会支持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萍乡)
提问时间:2015-07-21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