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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该怎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我该怎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1991年4月,我由河北农村来到北京市东城区参加保安工作。
     一、由于我户籍是农民身份,没有社会保险的问题一直是困扰着我。2010年1月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合同”,2010年8月起,单位为我上了社会保险。单位违反了哪些法律条款?以前的怎么办?怎样补缴补偿?从什么时间补缴以及补缴标准?
     二、如果现在解除劳动合同(以单位违反《劳动法》哪些条款为由?),我该应主张或诉求哪些合法权益?主要是:经济补偿、补缴社会保险等方面依据哪些条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nliangj(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1-04-17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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