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在合肥,我想咨询问题如下:我和房客签订了1年的合同,合同规定如果不住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我在合肥,我想咨询问题如下:我和房客签订了1年的合同,合同规定如果不住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我在合肥,我想咨询问题如下:我和房客签订了1年的合同,合同规定如果不住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赔偿对方部分损失。可是在他住了不满1个月的时候通知我,说是不住了,那个时候距离他说的日期不满1个月(10天左右)。过来几天,又和我打电话说要继续住。接着大概过了15天,给我打电话说住到月底不住了。(距离他说的不住的日期也不到1个月)。我问过很多人,他们都说这种情况下,房租和押金全部都不退还的。我就是想知道,如果都不退还,可不可以站得住脚。麻烦您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微信用户(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5-07-21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