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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纠纷!

质量问题纠纷! 我们是钢材贸易公司,我公司于2011年4月7日从河北泰岳峰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购买货物一件,规格是3.0*1500*C的卷板一件,材质为:SPHC 钢厂是邯钢一级正品板,价格为:4970*28.006吨,总金额为:139189.82元整,大写:壹拾叁万玖仟壹佰捌拾玖元捌角贰分,我公司已于合同签订当天内将全部货款汇入河北泰岳峰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的对公账户内,此合同货物是有2011年4月8日早上8:到我公司客户厂内,在货物验收的时候,发现此货物规格和此合同规格不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e4318(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04-17 14:2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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