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对方拒绝归还本人当兵退伍,我可以去法院提起精神损失费用吗?
对方拒绝归还本人当兵退伍,我可以去法院提起精神损失费用吗? 尊敬的律师:
您们好!本人原户籍是河南省驻马店遂平县,在部队当兵2年,于2002年12月退伍,退伍之后一直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作,于2006年8月份把户籍迁移到江苏省苏州市,前段时间去社保局才知道(当兵退伍档案)会关系到我退休时候,加工龄的事宜,就在今年3月份去遂平县提取本人当兵退伍档案,结果被他人私自拿走,我找到这人多次追讨,均遭到拒绝归还。我无奈就把对方起诉至遂平县法院,判决我胜诉(让对方归还我当兵退伍档案),但是对方还是坚决拒绝归还本人当兵退伍,法院说也没办法。
请问:当兵退伍档案对我特别重要,人生这辈子就只有这一份,等我退休时候加不上工龄就麻烦了,如今法院判决我胜诉,但是他还是坚决不归还,请问:我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吗?让他赔偿(我精神损失费)可以吗?精神损失费:是按照我现在苏州户籍地方收入来计算?还是按照被告地方收入来计算呢?如果我提出多少金额的精神损失费,法院才会支持我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p……(河南-驻马店)
提问时间:2015-07-20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