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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鞋都三期工业园区荷佰丽鞋业的一名员工,6月13号做到了7月5

我是鞋都三期工业园区荷佰丽鞋业的一名员工,6月13号做到了7月5 我是鞋都三期工业园区荷佰丽鞋业的一名员工,6月13号做到了7月5,因为是做内销女鞋,这个厂中途全厂放假了,我6月13号去是这厂刚开厂,然后也是断断续续不忙,厂里面也没有保底,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因为是计件工资,效益不好就不想做了,大概提前一个星期跟管理沟通说把手头的鞋款尾数清理干净然后不做了。但是管理坚决不放人,后来就自离了,还有七八人也一样情况。但是现在还在里面做的同事看到厂里公告说我们自离的没人被罚款450元然后再按照70%给算工资。因为我们走后厂里做的一款鞋有90来双出问题报废。现在又让我们走了的买单,一人又被罚款了100元。我想咨询一下像我们这种在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底薪,进厂没做到一个月时间,出厂时也把自己手里头该清理的清理干净了的,厂里这样按旷工三天罚450然后算自动离职再按70%算工资合不合法.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5-07-20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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