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疑输血感染HIV病毒医疗纠纷
疑输血感染HIV病毒医疗纠纷 患者2011年2月16日,因身体不适到县人民医院就医,县人民医院按照常规进行了各种生化检验检测。医生诊断为肝硬化入院治疗。期间以患者贫血为由,输血当天对病人做了抽血前四项,结果并未告知家属病人有血液方面的疾病。检测化验报告单也未反馈给病人,并且当天未经家属同意输血知情同意书签字认可,对其输入400CC血液,3月7日,该病人肝病好转,经医生同意批准出院回家疗养,出院手续里也没有给家属开具出院小结。3月底患者又感不适到市医院就诊。市医院对该病人进行了各项检查。次天医院告之家属己感染HIV病毒(化验检查报告单为证),事发后家属和县医院交涉,患者6天后入住县人民医院。4月9日肝硬化,肝心昏迷死亡。
医院违反基本诊疗规程。虽按照常规进行了各种生化检验检测,但其所有化验报告结果和所有病历资料均没有载明患者是否感染和携带了HIV病毒。请问县医院对死者存在这些方面的过错?应承担哪些方面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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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fu7603……(江西-上饶)
提问时间:2011-04-16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