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工资拖欠
关于工资拖欠 2006年至2007年我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 ,后因工资不及时离开, 离开时欠我12667元工资,直到2010年中秋节我通过市长热线要到了5980元,尚欠我6687元,后来公司与我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剩余工资分别在2011年春节和2011年8月15日前两次付清。2011年春节前我到建筑公司去找负责此事的领导时告诉我说没钱让我再等几天,再后来去找他们就不见人啦打电话也不通,直到现在也没要着钱。我想问一下老师我能不能以这份协议起诉建筑公司。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Hv1120(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04-16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