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城管工作,因为玩忽职守被检察院立案了,其中一个办案人与朋友以前有矛盾,怎么要求他回避?
你好,申请检察人员回避,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并说明理由;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根据刑诉规则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回避要求,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并说明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或者调查,符合回避条件的,应当作出回避决定;不符合回避条件的,应当驳回申请。
第二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书后五日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据此,如果申请被驳回,可以申请复议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