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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村里的土地,原来是一片垃圾场,因为最长租赁时间为20年
土地是村里的土地,原来是一片垃圾场,因为最长租赁时间为20年 土地是村里的土地,原来是一片垃圾场,因为最长租赁时间为20年,就先租了20年,20年以后又续租了20年,租金是每年都按时交纳,不是一次性偿付的。在租赁期间,经出租人同意建造房屋。现在刚租了两年,村里现在有人也想租这块地,愿意给更高的价格,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不同意该怎么办?合同里没有写违约的情况和违约补偿,如果出租人赔偿的话应怎样赔偿?自行建造的房屋怎样处理?如果出租人赔偿的地面附着物的价值怎么计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5-07-19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