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房产问题

房产问题 我家在山东有一套房子,是我父亲的名字,因为年轻的时候就来东北了,所以房产证一直在爷爷那里,后来老人去世了,我小叔将房产证拿走了,说是老人写了遗嘱要将房产平分,请问老人可以这样做吗?(老人有病期间,我父亲一直没在身边,但是我小叔一直种着我的地,我的户口是山东的,当时父母就是为了不在老人身边,地可以出一些钱作为赡养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枝蕾(吉林)
提问时间:2011-04-15 17:4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