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就业协议 违约金
就业协议 违约金 各位律师你们好:在毕业前经学校介绍我与一家金融机构签订了一份就业意向书,因为那时就业协议还没发所以还没有签订就业协议,因为是学校介绍的所以意向书中有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盖章,意向书中规定假如我没通过他们的考核或不去实习就要交纳2000元的违约金,但我后来又不想去实习,自己找了一家中意的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就业协议,学校却要求我向第一家金融机构支付2000元违约金,这合不合法?如果我不支付这2000元违约金会有什么后果?学校会不会扣留我的毕业证和人事档案?如果当中的就业意向书改为就业意向合同结果是不是一样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接触梦想(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04-15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