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开发商是否可以与个别约定屋顶使用权
开发商是否可以与个别约定屋顶使用权 开发商是否可以与个别约定屋顶使用权
我在2001年7月5日买了二层店面房(二层即顶层)并一次性付清了房款,屋顶四面是封闭的护栏,是不上人的屋顶。2002年7月30日,有人想隔壁三楼住宅,买时向开发商提出要我的店面房屋顶使用权归她才买,开发商在我不知情下,与三楼住宅所有权人签了协议:屋顶使用权归她,所在权归公有,她负责维修。就从她阳台以违章搭建一条通道通往我屋顶,即这条通道未在设计之内。随后,她就在我屋顶上大搞装修,把原有的防水层等破坏掉,改变了原有设施,就开始漏水,已有10之久,至今还在漏水。我想不让其使用,这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无法律效力是否等于无效协议,要不要通过法院撤销?我该怎么办?谢谢大家帮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y9637……(浙江-丽水)
提问时间:2011-04-15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