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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贷款费用增加
房产贷款费用增加 我于2010年10月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天津的贷款政策是首套房贷7折优惠利率。签订购房合同后,就和驻场银行中行签订了贷款合同,没有贷款买过房,合同贷款利率为7折优惠利率。由于担心政策会变化,一直催促KFS和银行,尽快办理备案和贷款事宜。可由于开发商外勤人员离职,我的合同备案到12月中旬才完成,将合同送到银行时,7折利率已经取消了,已经签订的7折贷款合同,不给放款了,必须重新改为8.5折利率。请问增加的贷款利息是否可以要求KFS赔偿呢?合同里没有此类赔偿条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m6608……(天津)
提问时间:2011-04-15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