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施工单位为我公司建办公楼,09年已经验收入住,目前施工方尚未给竣工图及其他资料,我方以此为由在确认的
施工单位为我公司建办公楼,09年已经验收入住,目前施工方尚未给竣工图及其他资料,我方以此为由在确认的 施工单位为我公司建办公楼,09年已经验收入住,目前施工方尚未给竣工图及其他资料,我方以此为由在确认的数额内,还有100万没有给付,而施工方想在我方确认的结算数额基础上再多要求几百万,我方不同意。(双方对结算额产生争议,我方的结算额符合合同约定),施工单位不签署结算报告不给付施工资料又不起诉甲方,就这样耗着,我方通过各种关系已经办完竣工验收备案并获得房产证。最近该工程实际施工人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6条为由起诉施工方并将我方连带,施工单位在执行阶段迅速划走其账面上的钱,导致法院直接执行我方,我方担心后面多次出现这种情况,请问我们目前应采取什么对策,作为债务方起诉有点别扭,除了诉讼外还有其他应对办法吗?直接把我方确认的欠款给付施工单位又有点吃亏,因为还是没有结算和获得施工图。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TiOm(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5-07-22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