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过世,只是口头上说过房子给我们,但是没法取证,姑姑知道房子给我们,但是因为没有遗嘱,现在要来争夺
口头遗嘱如想成立,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在是临去世危急情况下,来不及通过其他方式立遗嘱才行,二是有两个以上与遗嘱无利害关系的人见证。
如果不符合这两个条件,口头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你父亲和其他姐妹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你们可以举证你尽赡养义务多,其他人没尽或少尽赡养义务,在分割时法院会考虑这些因素确定不同继承份额。
没遗嘱就合法继承,赡养少就少得或不得遗产,由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