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你好,我和前妻离婚时候由于不想闹大事情把原本我父母给的房子过户给了前期并且在协议上写明给前妻

你好,我和前妻离婚时候由于不想闹大事情把原本我父母给的房子过户给了前期并且在协议上写明给前妻 你好,我和前妻离婚时候由于不想闹大事情把原本我父母给的房子过户给了前期并且在协议上写明给前妻,我原意是给孩子但孩子小就写给了她,还写到抚养费每月两千,现在我负担不起每月给一千元并且我的房子她租出去也有近两千的收入,现在孩子生病上学都向我要钱,我实在负担不起是否可以申请降低抚养费或者要回房子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5-07-17 21:56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