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店面合约未到期提前收回赔偿问题
店面合约未到期提前收回赔偿问题 租了一个店面,租期还有两年。合约与二房东签订,二房东是一起向一家公立医院租了三个店面,我转租了其中一家。 当时我从上一家经营者手中转过来支付了14万的转让费,现在医院以消防不合格要求把店面收回,请问我可以索赔吗? 合同上约定:“提前收回商铺的,应按照合同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这样的话,2倍租金是月租金2倍还是年租金? 我可以要求其赔偿转让费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5-07-17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