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时门面财产的问题咨询
你好!现本人就你所述的情况分别解答如下: 1、夫妻双方将购的门面过户至之女名下,这属于对子女的赠与,故该门面属于子女的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于未成年的子女有监护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双方在子女未成年之前可以代子女管理门面,包括对其进行修缮、出租等。子女成年后应有子女自行处分。 2、据上所述分析,该门面非你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父亲无权将该门面收回,你们双方亦无权对该门面进行分割。
此事棘手,但仍可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