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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违反所签房屋买卖合同

违反所签房屋买卖合同 2010年10月,甲乙双方签订卖房合同,甲将自有房屋以一套以38万余元的价格卖给乙。双反约定于12月中旬交房,同时乙方要先交甲方押金10万余元,如一方毁约,毁约方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万余元,但事后乙方一直未向甲方交付定金,且提出要毁约,拒不履行该合同。那么甲方是否既要求乙方支付定金又要支付违约金呢?为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吕吕吕小年(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1-04-14 12:1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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