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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签订的三方协议,但是现在找到更好的公司,所以不想去之前的公司继续工作

去年11月签订的三方协议,但是现在找到更好的公司,所以不想去之前的公司继续工作 去年11月签订的三方协议,但是现在找到更好的公司,所以不想去之前的公司继续工作。我的档案都在手里,新公司也不要三方与报到证。这种情况如果违约可以不交违约金吗?之前的公司可以告我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07-16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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