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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由于工作原因,与员工发生争吵,导致受伤,后由派出所处理

上班时间由于工作原因,与员工发生争吵,导致受伤,后由派出所处理 上班时间由于工作原因,与员工发生争吵,导致受伤,后由派出所处理,赔受害者6000元作为营养费,请问受害者休息期间算不算有薪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5-07-16 20: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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