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伤害
胎儿享有继承权,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女儿他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他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至于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不过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区别在于,非婚生子女,属计划外生育,需要缴纳罚款后,才能上户口;他们双方属于孩子的父母,都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3,孩子生与不生由你女儿自己决定,婆家无权干涉,但是在分割遗产时,如果不打掉孩子,婆家就应该为孩子留下应有的遗产份额。破甲不留的,你女儿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不属于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因为从婚姻法讲94年2月1日后如果没有办结婚证的,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而不再考虑事实婚姻的概念。所以,你女儿只能从同居生活的角度来考虑,从我的经验讲可以适当地获得一定补偿,但不能按照配偶身份获得赔偿金。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尽快解决。胎儿也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