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我应该如何维权
我应该如何维权 2012年八月.我在聊城某房地产开发处交了十五万认筹一间商铺。当时只说了大概位置,没有确定房源房号。二零一三年八月开发商通知我们选房并且确定了房子的位置。开发商当时承诺我们房屋的价格按原价格永远不变并且说两年后交房。因此事。开发商又和我们签了一份补充协议并且在盖合同章的地方注明了原来的价格。但到了2014年9月。开发商的另外一个售楼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我原来订的房子。那个位置没有批准没有建,让我在他的公司选房。他给我们指定的那个位置比较偏,并且都是别人选剩下的房源他们售楼人员说这个你不选以后可能也没有了。在他们隐瞒了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我签了他们的认购协议并且又补交了二十万的认筹金。后来我感觉不对要求换房,从中层找到高层。开始的时候说:行,给按原来政策换。但到了我拿协议来换房的时候。他们又说不行了因为我原来的那个价格便宜。现在房价都贵了他们让我按原来的协议上写的价格把房子退了。然后再按他现在的价格买,给我一定的优惠。我不同意,因为就是给我再大的优惠也比原来的价格高的多。几经周折,他们终于同意按原来的价格让我选房。但是得让我等。其实他们公司当时有在售的房子。并且他们还说。等我等的房子一开售。就电话通知我去选房。我今年去过好多次。都说没开售。但是我今年前一段时间去的时候,他们让我等的地方已经开售,很多房源已经被人选购。我当时去找他们领导。领导办公室的人说你要可以必须交全款。我同意了。过了几天以后也交了全款但后来签合同的时候他们说这个房子以是返租以后的价格给我的。要我等三年多以后才能给我房子。我认为要是三年以后给我房子这个房子的价格就不是我现在这个价格买的了。就是他们要反租的话。我交完全款以后返租是应该是他们给我租金的。像现在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敬请各位老师指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9544……(山东-聊城)
提问时间:2015-07-16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