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失物赔偿问题

失物赔偿问题 同学把4299元手提电脑免费寄放在我宿舍,在我锁好铁门外出时回来发现电脑给别人盗了,铁门只有宿命人才有,当时宿舍还有一名师兄,但他外出也锁好铁门,但铁门没有撬开的痕迹,物业公司是否赔偿我损失,如果物业公司不赔偿,但我同学要求我赔偿3000元给他,我是否要赔偿给我同学?我应要赔偿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52313……(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4-13 23: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