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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案由: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10年9月23日一辆吉利轿车在幸福商业广场内由南向北行至金龙购物广场前,左前侧撞到前方顺行推行自行车A,又撞到行人B,吉利轿车前部左侧将从A自行车上跌落的撞到前方顺行的本田轿车右后侧,造成A,B,C三人伤,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制定认定A车司机采取措施和不当是到智导致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因属非道路交通事故遂赔偿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A车司机,车主,车辆保险公司,广场物业公司。
以上是2011.1月由事主AC其他的。
年4月,事主AC又追加了对本田轿车的车主,司机,车辆投保公司的起诉。
要求按事故责任承担赔偿。理由,申请人为本田司机违反交通规则。
我是本田的车主司机是我妻子,我在这次事故中有责任吗?
                                     辞职敬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q617(天津)
提问时间:2011-04-13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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