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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具体这样,原来地分4份,我老公、公公、婆婆,小姑子各一份

律师您好,具体这样,原来地分4份,我老公、公公、婆婆,小姑子各一份 律师您好,具体这样,原来地分4份,我老公、公公、婆婆,小姑子各一份,后小姑出嫁了,户口迁走,在婆家分了地。我嫁入老公家,户口也钱迁过来了,户主是我老公,生下2个儿子,现在我婆婆做主把地土地70年使用权卖掉了,结果分了4份钱,公公婆婆小姑子各拿一份,我一家四口一份,总感觉小姑子应该没有,请问我或者我俩儿子是不是应该有才对呢。感谢您的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5-07-16 13: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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