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保底工资
保底工资 其2015年正月二十应聘荔城区/天妃路1259号“翊立服装厂”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面试时工厂负责人(江国华 13706075086)口头告知保底工资130元/天,2015年6月30日发工资时平均工资却为70-80元/天(两个月工资总共差2800元),与该负责人核实时,负责人态度恶劣并且存在言语恐吓现象(有录音为证),现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助其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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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52999……(福建-莆田)
提问时间:2015-07-16 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