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相同,子公司不交金能否追溯另一家?或者母公司?
上海多年劳动执业律师为你解答:
用人单位只有在领取营业业执照后才有用工资格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关于4-10月的劳动你可以主张是在为B公司工作,但是你要提交证据证明你这段时间是在B公司工作。
1、正常来讲,公司成立之前,你与公司无法建立劳动关系,公司也不能为你缴纳成立之前的社保。
2、但如果公司成立之前,你是为成立这家公司的其他公司工作,可以要求其他公司缴纳社保。
3、不同公司同一法人,并不意味着其他公司必须为你缴纳社保。
原公司10月才有营业执照才具体用人单位的相应资格以及用工资格,所以缴纳社保肯定是在有营业执照的前提下才可以。
1、公司成立之前,双方没有劳动关系,因此无法补缴。
2、如果新公司成立之前,是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应由该公司为你缴纳社会保险;
3、未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支付期间的双倍工资;
4、详细情况,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