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警可以私自委托鉴定吗?不服的话该怎么办
交警可以私自委托鉴定吗?不服的话该怎么办 2015年7月5日下午 18点40分左右,爸爸妈妈为了回老家照顾卧床不起的老人,骑着摩托车载着孩子在途中不幸与一辆自卸车发生事故,导致了我母亲的身亡,当时摩托车和自卸车都是由北向南行驶,速度都很慢,但是自卸车右拐的时候把摩托车别进了右前方的轮子里,当时在场的目击者有二三十人,是一个比较小的市场,交警到达后照了几张照片并没有对目击者进行笔录了解,因为当时路边有一道很长的白杠,他们就自以为是摩托车划痕,然后将照片私自委托给金光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得出的结论是摩托车在事故前就已经发生侧翻,在侧翻滑行过程中与自卸车发生事故,也就是说我们之前就滑到了然后滑到他车轮下面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论,但是我想提出几点疑点。1:摩托车如果侧翻滑行那么远只会留下一道那么细的划痕吗?2、为什么摩托车滑行那么远当事人三个人身上没有一点擦伤,而只有压伤呢?3、当时摩托车上载着鸡蛋,为什么鸡蛋从滑行起点和滑行途中都没有碎,而是在滑行终点才碎的呢?目击者和一个外人都能理解,如果摩托车侧翻滑行那么远, 不会3岁的孩子和我爸爸都没有受一点伤,但是为什么你们交警部门和司法鉴定的却推理不出来呢?摩托车右边保险杠有磨损痕迹右侧脚蹬有向下弯折,右侧把有磨损痕迹,前车筐右边有磨损痕迹,既然滑行磨损了这么多为什么单单就一道白色线呢?那这道白色的线又是哪个部位留下的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无奈的呐喊2……(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5-07-15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