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为我缴纳任何保险,我主动离职,能获得补偿吗?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经单位同意。
3,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3个月本人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4,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可以得到补偿,只不过要有证据支持。
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3年的养老保险并支付经济补偿。
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合同,可以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