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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公司在北京办事处的财物被两位员工合谋密盗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公司在北京办事处的财物被两位员工合谋密盗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公司在北京办事处的财物被两位员工合谋密盗,被盗物品是公司合同、产品销售政策、价格体系资料、劳动合同等公司内部受控文件。我方发现后立即在北京北藏村派出所报案,出示了监控录像的记录,与两位偷窃员工的通话录音。但是,由于案值不够两千,所以,该派出所只能有报案纪录,但没有立案结果。现在,两人离职后,拒不归还所窃受控文件等物品,我司拟在自身互联网平台上公布相关信息,向自身的会员、客户系统通知真实之事情原委,以避免我方合作伙伴受到二者的干扰,告知合作伙伴我公司已进行二人的辞退工作,不再是我方工作人员,他们之间的言谈已与公司没有关联,如今后发生任何行为,而导致的客户损失与我司无关。请问,类似这样的网络通知做法,是否违反法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房山区)
提问时间:2015-07-15 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