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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这样的债务该谁承担

这样的债务该谁承担 2006年,我与A签订一工厂转让合同,约定该工厂由A名下转移到我名下,由我来担当法人,合同中约定工厂的所有债权债务都由我来承担。合同签订后,我对工厂的原有债权债务进行确认,并在一些确认的借条上签字盖章。
半年以后,B拿着两张借条来找我,借条上显示在工厂未转移到我名下前,该工厂曾经与B有两笔借款,现借款到期,B来找我讨要借款。可是这两张借条我并未见过,也未曾在上面签字。那么这两笔借款应该由我来承担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ingdi……(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09-06-23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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