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求看到的律师,法律等工作朋友指点我的错误
求看到的律师,法律等工作朋友指点我的错误 事情发生在2006年10月10日
付红英,她妈她姐三人到我居住地,以谩骂.她妈先动手,后有付红英她妈同时抓住我头发朝墙上撞(这个当时邻居已过来了,可以见证)。我根本来不及自我保护,还怎样去打付红英。还是在邻居的强拉下,躲到后院。这时围观的群众已有很多了,他们说让我报警,我没电话,我找人借电话时,围观邻居有人说已经报警了。他母女三人在谩骂中,付红英说要去杀我上幼儿园的女儿。
从幼儿园接回女儿后,我老公也已下班加了,我们亲自去派出所以非法进入民宅,欧打他人报警。当时到了派出所,值班警官说:“已经去过了,你们是内部纠纷。”没有给予做案情记录、验伤。我是个女的,他们这样一说,我就自己去医院拿药、打针后回去了。等我回到家,老公的姐夫回来后说这样不行,打到家里伤人,还是要报警,在他的陪同下第二次去了派出所报警,警察回复的话同上次一样,还说打死人再管。
疑问,该怎么样报案,
2006年11月22日中午(这是一个月后)
村里叫杨志军通知我到派出所,我在上班,家里联系不上我。他们就叫她先去回过话去,我老公知道后,后一步去的派出所。我们家人从来没为什么事去过派出所,当时处理的警察,象当犯罪人一样的对待,问什么都要随他的说,他一边问,一边写,说的不对,就吼着再问,态度非常恶劣。我下班后就赶去,
第二天早上,杨志雄到派出所,处理此事的警官说对方要700元钱,杨志雄要病历看,当时的警官说没有,以后会有的。
疑问,做笔录是这样吗?付红英做笔录会是什么时间,时间上已有40天,她来做笔录这些都不要看吗(病历发票)?当时的围观的邻居不用调査吗?
2007年7月份(这次是杨志雄在为主处理此事)
杨志雄去了问当时管这个事的警官有没有病历,治安管理有没有期限,片区警官说,你们的事是刑法了,没有期限,不过你们是自己协商,当时到王所长那协商结果是:对方提出5100元,
这次才看到是些发票,一份同济的门诊病历,(发票日期2006.12.1号)病历上明确注明中指受伤、流血等等。(后来的法医鉴定是根据此病历做的)杨志雄问付红英妈这个病历时间和流血怎么回事?回答是没有医好,你按照发票给钱。
疑问,以12月1号病历做的鉴定有法律作用吗?故意伤害罪就以它来定吗?不用管前因后果吗?
2009年1月12日晚
这次经历更加理解个别执法人员的本事。开始时原来管这事警官叫我过去派出所,我没下班,杨志雄先到派出所,刘警官叫把这事有关人送过来。杨志雄把当时可以找到的杨志军和两证人送到所里。并给介绍。刘警官把我姐在不问什么的情况下,被反拷凳子上。杨志雄问为什么,他的原话‘你们来这么多人干嘛,就拷你,还有个女的可能是刘英,’杨志雄说另外两人是当时重要的见证人,他说不要证人来。(有监控可看)后来是放二万元这,刘英第二天早上过来。
第二天都到了再次协商。协商结果是中午要二万五千元,后来又不行,第三天又都过去要三万。杨志雄提出要病历等相关文件,到第四天在等了11点多他们没来,在黄警官提示给打个电话情况下,杨志雄打了电话问他来不来,病历东西带全了吗?两句话,付红英在电话里骂了起来,说夹@滚@他妈来了只是骂,黄警官说他保证杨志雄没骂人,说电话他叫杨志雄打的,付红英妈也不理。
疑问,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基本同意了,他们一次一次多要,我们怎么告她,
2009年6月22号上午,
所里电话通知过去签字。杨志雄去了,他们叫在那空白上面先签,他们在写,那是空白的,问后说这是个告知书,你不签他可以填你拒绝签字,杨志雄说到法院去的事,在不能这样签,明天带律师来看了再签,处理此事的警官说你明天不用来了,等再通知。
我昨天晚上一夜没睡着,网上懂法律的多,此事拖了几年的时间,我想在网上咨询各位懂法律的朋友,给我指出我的问题在哪里。
疑问,每次淡到后面就不知道就没了动静。到现在也没调査当时围观的人,
这就是我在派出所的经历。(时间与心情先写这些,在补充)
求看到的律师,法律等工作朋友指点我的错误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zh……(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09-06-23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