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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丧偶后房产继承过户及遗嘱合法权

丧偶后房产继承过户及遗嘱合法权 本人家中长子,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
父母均为原配,父亲已过逝几年,当初房产继承人是母亲,我们四个人填的放弃继承。

房子最早是三居室,但是后来与朋友换房,换得对方一套两居室,一套一居室。

一居室一直是未婚妹妹住,两居室给二老住,当时我和二弟均已结婚成家。

请问先如今老母亲想订立遗嘱并公证,应该如何办理?

现在的问题是妹妹的一居室户名依然是父亲,当初过逝的时候没有办理继承,那么这套房产谁有继承权?

母亲希望一居室归妹妹所有,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是否应当先按照当初两居室的方法,公证兄弟姐妹四人填写放弃,然后由母亲订立遗嘱继承或赠与
还是应当在公证时我兄弟三人填写放弃,母亲与小妹共同拥有该一居室的继承权?

现今一居室的户名是过逝的父亲,应先过户给老母亲还是如何办理?

另外,小妹在排两限房,如果名下有房就没有权利购买两限房了,应该是赠与还是继承?
遗嘱订立后如何不让兄弟四人知道结果的情况下,在老母亲百年之后才公布于众?
如何才能使赡养老人的协议合法化?

在如今所有事物物质化的社会,
本人以最诚挚心态求高人解答,不为分得任何房产只求家庭和睦,望好心人见过留名,诚心相助。让天下的父母能老有所依!

非诚勿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scape……(北京)
提问时间:2011-04-12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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