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农村村委集体厂房买卖合同效力
农村村委集体厂房买卖合同效力 我和村委于2003年签了一份厂房买卖合同,合同中规定,该厂房中一部分面积作为宅基地使用,剩余部分加上地上建筑物一次性卖给我,钱款已付清。现在与邻居产生纠纷,邻居家的房屋占用了该厂房的一面墙(房屋建成以后我才购买的厂房),我起诉了,法院认为该邻居占用的墙不属于我的,我认为整个地上建筑物我已经购买了,就属于我的,邻居占用的墙的所有权属于我。我现在不知道这个问题怎么处理,我的买卖合同有没有效力?我对这面墙有没有所有权?邻居属不属于侵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金麟龙(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5-07-14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