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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援助

交通事故法律援助 我于09年6月20日,开着五铃荣光在一条由南向北行驶的路上。想去路西方向加油站加油,我打左方向灯,在与对面的一个五征三轮车停车互让的时候,我刚起步要进加油站的时候,从五征车的右边来了个无牌无证的摩托车,载着个人,骑车的人在行驶的路上向后转脸和做摩托车的人说笑,没看见我的车,撞向我的车上,骑车的人只受到了皮外伤,在这个事故中,我们双方都负有什么样的责任?谁的责任重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顿街式寂寞(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09-06-23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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