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打伤别人后
打伤别人后 首先先谢谢之前各位回答我问题的律师 十分感谢你们
然后本人还有个问题想询问下 事情是这样的 上星期我与一男子发生口角然后双方都动了手 由于当时情急 怒火之下一拳打中对方眼角 然后我也被对方打中左胸下侧部位 由于对方的伤比较明显 所以当场就报警去验伤了 而我当时只是觉得有点疼 以为可能是拉伤或者其他小伤 所以没去医院 事后去派出所做笔录时提到胸口疼是被对方打的 但是警察问我要去验伤吗 我回答不用了 所以在笔录里也这样写了下来
后来由于疼痛不减 所以昨天去医院看了下 X光照下来说没事 但是医生看了片子后说可能是骨折
现在的问题是 事发到现在已经过了1个星期了 而我做笔录的时间到现在也过了3天了 我现在想去派出所要求给我开张验伤单 然后再去医院复查一次 不知道这样派出所支持不支持 到时候谈起来对我有没有利 谢谢各位律师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48148……(上海)
提问时间:2011-04-12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