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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关于补偿款的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关于补偿款的问题 流转土地时间为2014年3月底到2014的4月中旬(村委领导在被流转土地的农户家中收集土地使用证书去当地相关部门办理了土过户手续,并未提供任何协议及签字确认手续),当时土地的补偿标准为22680元/亩,补偿款已于2014年3月中旬汇到各农户一卡通账户上。
    农户在此期间通过电视新闻,道听旁说,国家有新的土地补偿政策已在2014年3月下达并于2014年4月1日起执行,于是经村委会协商并有农户代表4人一致向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探讨,中途有过几次争辩,最终与当地综治办达成协议:每亩补偿款为40132元(新政策补偿标准)。然农户代表4人与村委员再次召集相关农户展开集体会议,会议中有农户代表提出每户土地补偿款的20%作为追回土地补偿款的费用开支,农户代表中有人不同意,说是还要请律师打官司,把掉进水里钱的捞起来,还得相关部门办理此事,追回补偿款非常困难,费用不够(4人会前均已商讨好此对策),农户代表4人最后与农户达成书面协议:每农户追加补偿款的总额的40%作为费用开支。(此协议共1份由农户代表中1人代为保管)。
    2014年12月农户代表4人将有追加土地补偿款的农户一本通收集齐,并同当事人到当地县农村信用社支付款补偿款(追加补偿款汇至农户一本通帐户上,立即取走之前协商好的40%费用)。
    事后有农户在一起议论,追加此款项并没事打官司,也并没有当时在会议中所说的那么复杂,于是觉得40%的费用太高,想要索回部分追偿款,可有理由?,敬请解答,成分感谢!
    农户在此期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77342……(湖北-恩施)
提问时间:2015-07-13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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