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后的困扰?急!
可以申请保全。
借款人不还,担保人代偿。然后向借款人追偿。
你老公不必承担债务,照你所说,房产未过户前算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维护权益。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担保法》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而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选择要求债务人偿还。也有权选择要求你老公偿还,你老公不享有先诉抗辩权,有义务偿还。你老公偿还全部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房产属于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只要没有过户仍然属于他的房产,即便签了购房协议也是一样的。关键就要看你们谁先申请保全了,如果你们先申请,你们就可以就保全的财产优先受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