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广东汕头的,未婚妻是广东陆丰的!那么可以在深圳市办
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印记你们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要么汕头,要么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