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病逝,原为社会福利院职工,我奶奶健在,但是理智尚不清醒,我为独生子女,家父有兄弟一哥哥一弟弟
继承人为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
你好,从抚恤金的性质进行分析。因抚恤金是死者生前单位发放给死者近亲属的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抚慰金,应属于近亲属共同财产,是基于特定身份而产生的一种财产权。因抚恤金由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抚慰金两部分组成,故在分割抚恤金时,应考虑当事人有无生活来源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而不应均等分割,应将当事人有无稳定的生活来源、当事人与死者关系等因素纳入考量范围,如一方当事人经济困难,主要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则可以适当多分;如一方当事人对死者不尽或少尽赡养、扶养义务,可以少分甚至不分。
继承人为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