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贷款人没有钱还,银行交给要账公司就是小痞子,还款日期已经过了2到3年
抓人违法;保证诉讼时效是2年,自保证期满开始算。你应该属于连带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