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房合同到期日是2016年1月11日,现在租金是季付,租金到期是8月11日
租房合同到期日是2016年1月11日,现在租金是季付,租金到期是8月11日 租房合同到期日是2016年1月11日,现在租金是季付,租金到期是8月11日,按照合同约定由于工作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不再续租,并商谈相关退租事宜,可房东认为我属于违约,合同里也没有明确未到租期退租属于违约行为,说我该走就走呗,不想和我再谈退房相关事宜,我还有一个月的押金呢,请问我是否构成违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5-07-12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