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经济适用房申请
经济适用房申请 我想就最近的经济适用房申请阐述一下我的情况。我的户口就在我的居住地房子在我父亲死后,被我哥哥买了下来,我们户口是分开的,我的妈妈和我在一本户口本上,我哥哥、我嫂子和我侄女在另一本户口本上。我离了婚后,便住回了娘家。由于五个人住在一间房子里比较拥挤,我想抓住这次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机会,改善一下自己的居住条件。
但我去了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工作人员告诉我,如果只有杨思的房子是可以申请的,但加上我的嫂子在杨新路上有一套嫁状性质的房子,就超过了平均面积。如果不算的话,就不超过。
请问,我嫂子跟我没关系的房子,为什么要记入我们的面积呢?有什么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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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7927(上海)
提问时间:2011-04-10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