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合同签订后乙方无过错被甲方扣除工资
合同签订后乙方无过错被甲方扣除工资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这学期开学陪同学配电脑的时候,被一家电脑工资邀请担任他们的校园售后服务总监,签订了1年的合同。
工作任务: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实际需要,聘用乙方在XXX大学从事售后服务工作,并在相应区域扩大甲方的业务范围,担任售后服务总监一职。
合同中提到了如果每销售出一台电脑有一定的提成,但是提过月销售如果为零就扣工资。
另外合同中也没有提到任何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现在已经工作了4个月了,后2个月没有销售业绩,电脑公司扣除了我这个月一半的工资,并告诉我如果下个月还没有销售业绩就解除合同,请问这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做?
上面那条 并在相应区域扩大甲方的业务范围 能成为扣我工资和跟我解除合同的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ingya……(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09-06-22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