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房屋使用权益咨询
房屋使用权益咨询 请问老师:
我在30多年未婚前,与父亲、妹妹共同居住在父亲为户主的一间使用权房屋内。在我结婚前,单位按规定分给我一间(使用权)结婚房。当时父亲要求我婚后与他共同生活,为此我将婚房让给妹妹结婚。十几年后,我又另买房搬出居住。现在父亲年高过世,我想主张在父亲房屋中原来属于我的部分权利。可以吗?如可以,应该是多少?请老师指点为感!
朱申 2011.4.10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ushe……(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1-04-10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