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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费与土地赔偿

安置费与土地赔偿 我于1990年结婚过去。1991年分得了一份土地后丈夫4年后死亡。我就1999第4年后带着一个小孩改嫁,母俩的户口就迁走了。现在原地址被一个工业园区规划。试问我按着当时土地30年不变的政策,我现在有权去争取我与丈夫的土地与安置费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王俩王(重庆-江津)
提问时间:2015-07-11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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