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自诉

我被打了是否构成刑事案件

我被打了是否构成刑事案件 事件起因是我和几个朋友喝酒,喝完酒之后我们就去KTV唱歌,然后其中两个朋友在这我就称为A和B,A用烟头烫到了B,他俩吵了一架就都回家了,然后我们就去B家带着他找A调解一下,毕竟都是朋友,到了A家之后,A拿出一把40厘米左右的砍刀出来要打B,然后我去拉架就抓住他拿刀的手,他就往回拽刀,我就没把住,刀一下划了我的手指,造成中指和环指的肌腱,筋,血管,神经都断了,食指和小指也都破了,开始住院和手术的费用是他家拿的,现在我要求赔偿之后他家意思就是给我治好就不管了,现在医院欠费了也不来交了,我想咨询一下,我要求赔偿是否合理,我的伤能不能构成轻伤,如果构成轻伤算不算是刑事案件,如果我去法院告他赢面有多大,谢谢解答
事件发生时间是15年6月21日下午2点左右,6月23日有警察录像采证,当事人承认事实,6月28日正式在派出所做笔录立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1536……()
提问时间:2015-07-11 14:0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