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关于房基地纠纷咨询
关于房基地纠纷咨询 您好,
我咨询关于农村房基地的问题,具体如下:
我村于60年代给我爷爷批复的房基地是和另外一户(简称甲户)共同的一块地。后来我村于1980年又给我父亲在村子另外的地方批复了新的房基地,我爷爷留下的老房基地和房子一起等于空置在原址。
后甲户未跟我家有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就将我爷爷留下的老房基地私自建起了新房子,将原村里批复给两家的房基地独占了,并于2000年左右把房子卖给了我村另外一户(简称乙户)。
现经过我从村里了解,原来60年代的村里批复房基地的记录已经丢失,而我村所有村民的房基地均没有任何村里的证明。现唯一的事实是村里从来没有批复给乙户这里的房基地(也从未批复过单独住户像我家+甲户这么大的房基地)。
而关于我爷爷的房基地可以找到证人证明,现我想咨询我如果想重新要回房基地的使用权,我还需要什么其他证据?另外起诉的对象,是不是应该只有 甲户(非法使用我家房基地)还有村里丢失了老记录是否也存在渎职,所以导致我不能直接取得最有力的证据,是否也可以单独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2300……(北京)
提问时间:2011-04-09 21:03